部分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,预算执行率不高问题
1.2021年,市财政下达我县乡村振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416万元(市追加-财农〔2021〕195号),截止2021年底仅支付154.7万元,预算执行率37.19%。
审计报告反映情况属实,我局已与财政局沟通,并加快资金支付力度,已于2022年3月底全部完成项目实施并按项目要求资金足额拨付到位。
2.2021年各级财政安排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经费1224万元。根据项目要求,2021年应拨付各镇补助资金407.75万元,但截止2022年1月已拨付各镇319.75万元。
审计报告反映情况属实,我局已与财政局沟通,并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力度,已于2022年8月底全部完成项目实施并按项目要求资金足额拨付到位。
在以后的工作中,我们将吸取教训,提前谋划,按要求及时完成项目进度并将资金拨付到位。
全椒县农业农村局
2022年9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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